排烟风机启停
排烟风机的启停操作需遵循安全规范和设备要求,通常分为手动和自动两种模式。以下是详细说明:

一、启动流程
1. 自动启动(联动控制)
- 触发条件:
- 火灾报警系统检测到烟雾/高温,自动发送信号至排烟风机。
- 消防控制室远程触发启动。
- 操作步骤:
- 确认风机控制柜处于“自动”模式。
- 系统接收到信号后,风机自动启动,排烟阀同步开启。
- 监控运行状态(指示灯、电流、风压等)。
2. 手动启动
- 现场手动:
- 检查风机电源、阀门状态(排烟阀应开启)。
- 将控制柜切换至“手动”模式。
- 按下“启动”按钮,观察风机运行是否正常。
- 消防控制室远程手动:
- 在消防控制面板选择对应风机。
- 按下“启动”键,确认反馈信号。

二、停止流程
1. 正常停机
- 手动停机:
- 确认火灾隐患已解除。
- 在控制柜按下“停止”按钮,关闭排烟阀。
- 将控制柜切换回“自动”模式(如需)。
- 自动停机:
- 部分系统设计为报警解除后自动延时停机(需按规范设置)。
2. 紧急停机
- 发现异常(异响、过载、冒烟)时,立即按下“急停”按钮,切断电源检修。

三、注意事项
- 定期测试:
- 每月手动启动测试,记录运行参数(如电流、振动)。
- 年检时模拟自动启动,检查联动逻辑。
- 电源保障:
- 确保双电源切换装置正常,备用电源可用。
- 阀门联动:
- 排烟风机启动前,对应防烟分区的排烟阀应开启。
- 故障处理:
- 若启动失败,检查电源、控制信号、机械故障(如叶轮卡死)。

四、规范依据
- 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(GB 51251-2017):
- 排烟风机应能在280℃下连续运行30分钟。
- 自动启动信号需来自火灾报警系统或排烟口开启信号。
提示:操作前需熟悉具体设备的说明书,并确保经过专业培训。消防设备非紧急情况下勿随意启停!